【纪检通报】 第1期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16 浏览次数:

(2017年第1期)

  2017-2018学年第1学期第3周及第4周,龚炅炅等31人未履行相关请假手续,未按时早起或晚归。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特此通报。

  生物类1701  龚炅炅

  生物类1704  高    颖   李香岚   王正祥

  生物类1707  刘希程   袁   凡    栗   硕  王启明  宋福深   童天浩

  生物类1708  郭    冰   孙一丹   周俊杰

  生物类1710  张东博

  生物类1601  石亚男  张静娴   艾柯代·太外库力

  生物类1603  夏永波  崔洪瑶

  生物类1604  邢宇航  胡民逊  柯技宏  丁传高  胡博超   马若昕

  生物类1605  袁悦

  生物类1606  刘潘莲  杜照明

  生物类1608  郭镜汀

  生物类1609  王   宇

  生物类1610  韩颖颖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