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选聘2023级本科生导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08 浏览次数:

全体教职工:

为加快推进学院“双一流”建设,实现本科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学院实际,决定面向全体教职工聘任2023级本科生导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聘任对象及原则

面向生命科学学院全体教职工,采用个人自荐、系组织推荐以及学院指派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聘。

二、导师职责

(一)关爱学生成长。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明确奋斗目标;强化学生德育意识,尊重、热爱、关心学生,密切师生日常交往,关注学生日常生活,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与交流,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和问题,努力以自身的言传身教促进学生良好品德的养成和全面发展。

(二)提升专业认知。向学生介绍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教育引导学生对专业的认知;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指导学习方法,引导性帮助解决学习方面的问题;根据生物类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结合学生的特长、个性和志向,指导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体学习方案和发展目标,营造良好学风氛围。

(三)规划学业生涯。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目标、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帮助学生确立出国留学、考研、就业或创业的发展目标。指导学生科学制定学业规划、逐步实施学习计划。

(四)培养科研兴趣。结合导师科研方向、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以及就业去向等内容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开放科研实验室,培养学生科研兴趣与专业自信心。指导学生参与科研立项、创新训练、学科竞赛等科技活动。

(五)个性化培养。导师对需要特殊培养的拔尖学生或需要特别教育的学生进行分类指导,结合自身研究方向,为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因材施教,鼓励、培养学生参与团队性的科研工作,不断提升学生的知校爱院情怀。

三、报名方式

有意申请者填写《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导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文件以单位+姓名命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128522959@qq.com,无需提交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8:00。

四、几点说明及要求

1.本科生导师自聘任之日起算,聘期一般为一年,一年后聘任自动终止,鼓励上一期聘任终止的本科生导师参与续聘;

2.导师指导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每学期定期集中指导不少于1次,每学年不少于2次;每学期单独指导不少于1次。鼓励导师加强与学生之间的日常沟通;

3.导师的工作量按每学期指导每生2学时计算,纳入学院年终业绩津贴计算范畴。

联系人:王泽龙  联系电话:029-87092761

编辑:王泽龙

审核:马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