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命科学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生命〔2022〕14 号,现对学院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2024年度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评对象
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本科教学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等所有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
二、测评时间
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
三、测评形式
以线上问卷的方式开展,具体链接发至学院官方工作群。
四、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主要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个人在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工作创新等方面的表现。
勤:主要指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影响及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
廉:主要指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测评办法
1、参加测评的人员及权重: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35%)、学院教代会代表(45%)、管理人员互评(10%)、自评(10%)。
3、测评等级(满分100分):
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测评分数≥70且得分处于前10%的人员可优先推荐为“优秀”;测评分数≥70为“合格”;60≤测评分数<70为“基本合格”;测评分数<60为“不合格”。
4、测评结果由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组审定。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