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做好教职工短期外出请假审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17 浏览次数:

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短期外出请假审批程序,现就请假审批程序明确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1.请假在1天之内,由职工所在教研室负责人审批;

请假在2-3天,分别由职工所在教研室负责人、系主任审批;

请假在4-7天,由职工所在教研室负责人、系主任及书记或院长审批;

2.《生命学院教职工短期外出请假审批表》(附件)需报党政综合办公室E410备案。

3.请假期满,需由本人及时到综合办公室销假。

4.请病假需在销假时提供指定医院提供的病例。

5.无特殊情况,无需提交线上请假申请。


附件:生命学院教职工短期外出请假审批表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