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20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贷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预科生)、研究生;

2.诚实守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资金不足以支付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4.未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额度

全日制本科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材料提交

申请学生11月22日18:00前向辅导员提交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概述家庭经济状况、申请理由、贷款使用计划等,学生本人手写签字捺手印,并提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以姓名+学号命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784134618@qq.com。

(四)签订合同

学校将于11月27日上午9:30在北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召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仪式暨诚信主题教育,现场办理助学贷款业务,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按时参加。

二、续贷申请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按需分期发放。请往年已签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且有续贷需求的学生,于11月27日15:00—17:00前往北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按需签订借款借据,续贷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29-870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