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08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级:

    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学风、院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决定面向全院学生开展2015-2016学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生命科学学院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类型及指标

 先进集体分为先进班集体、社会实践先进团队、科技创新先进团队和文体先进团队;先进个人分为学业先进个人、文体先进个人、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和网络宣传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为参评班集体总数的10%,其他均不设上限。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先进班级体

  1、班主任、班委都能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关心同学、真正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班级无重大违反政纪、校纪和党团纪律的现象;

  3、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优良,达到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验收优秀标准;

  4、积极参加校、院各项活动,认真开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校园文化活动,成绩显著;

  5、荣获学校“优良学风示范班”或“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优先考虑。

  (二)社会实践先进团队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申报参加大学生暑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荣获校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及以上荣誉的队伍;

  2、积极参加“WWF秦岭青年使者”活动,荣获校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及以上荣誉的队伍;

  3、积极参加义务助教、献爱心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影响的队伍。

  (三)科技创新先进团队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和优秀奖的团队;

  2、获得省部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和优秀奖的团队;

  3、获得教务处或团委等校级职能部门牵头发起的校级各类科技创新竞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和优秀奖的团队;

  4、获批国家发明专利的团队。

  (四)文体先进团队

  代表学院或学校参加校级及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文体比赛,并获前八名的团队。

  (五)学业先进个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教务处或团委等校级职能部门牵头发起的校级各类学科竞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的;

  2、学年内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10%,且无纪律处分、挂科和重修现象;

  3、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学报刊物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者;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影响因子3.0以上的SCI论文;

  4、托福成绩达到10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7.0分以上。

  (六)文体先进个人

  代表学院或学校参加校级及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文体比赛,并获一、二、三等奖者。

  (七)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开发(设计)取得的科技成果获国家发明专利、新型实用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2、获得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和优秀奖的团队;

  3、获得省部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和优秀奖的团队;

  4、获得教务处或团委等校级职能部门牵头发起的校级各类科技创新竞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和优秀奖的团队。

  (八)网络宣传先进个人

  在学院宣传工作、微信微博公众号或易班网建设和运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突出贡献者。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12月8日-11日,组织推荐,由辅导员直接推荐优秀学生或团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或集体填写2016年度学生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附件1)或2016年度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并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2、12月12日-14日,学院对递交的先进材料进行审核,评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12月15日-17日,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12月18日,学院元旦晚会上进行公开表彰奖励。

  

  

  生命科学学院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