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迁转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6-01 浏览次数:

各学生党支部及全体2023届毕业生党员: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和转接程序

(一)全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通过两种方式转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陕西省内)或纸质介绍信(陕西省外)

(二)毕业生党员务必先联系转入基层党组织,核准以下信息后,填写附件报送所属党支部:

1.转往陕西省内的,核准转入对方基层党组织名称(需严格按照陕西省党建平台核实抬头及党支部名称)。

2.转往陕西省外的,需询问核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为县级及以上级别的党委组织部门)和“去向”(接收党支部全称),名称不可有误,否则影响转接。

(三)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23年6月。(交党费注意事项)

(四)学院将以各支部上报的登记信息为依据出具每名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毕业离校由本人携带此介绍信到所填单位党组织报到(毕业生务必核对准确所填报的信息,并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向党支部发回“介绍信回执联”)。

二、不同类别毕业生党员转出注意事项

1.本校升学(读研、读博)的。需联系去向单位核实官方去向名称。

2.就业且已签定工作单位的。一般有二类情况:

A.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党员本人向单位党委组织部门问清楚“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为县级及以上级别的党委组织部门)和“去向”(一般为签订就业协议的工作单位)如何填写;(注:工作单位虽不接收户口、档案,但有党组织的,应主动向单位提出将党组织关系签转到单位,以便参加单位组织生活。)

B.工作单位无党组织的。(不能解决户口、档案,也不能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参照“3.未签工作单位的”(如下)填写。

3.未签定工作单位的。学校不再保留党组织关系,需参考以下两种办法迁出党组织关系。

A.档案户口回生源地(即高考所在地):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党组织、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等(党员须自行联系确认,并准确填报介绍信抬头(县级及以上级别的党委组织部门)、去向(填接收党支部全称)等信息);

B.档案户口委托挂靠人才市场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组织、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等(党员须自行联系确认,并准确填报介绍信抬头(县级及以上级别的党委组织部门)、去向(填接收党支部全称)等信息)。

4.考取外校研究生(博士生)的。

需向录取学院(研究所)党委询问清楚需填报的信息,省内学校需严格按照陕西省党建系统明确去向中的“转入党支部全称”,省外需明确“介绍信抬头全称”,“去向单位”一栏填写录取学校或者科研机构全称。

5.出国留学的。

A.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最多保留5年)需提前预交党费,附件1“转出”统计表中“转入党支部”一栏填“不转”,在“去向”栏填“公派**国家**学校留学”,同时填写一份出国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申请转出的,参考“自费出国留学”的办法签转。

B.自费出国留学。学校不保留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按照前面的“未签工作单位的”的办法迁转党组织关系。

6.西部志愿者等“三支一扶”计划生、定向西藏等定向生(请随本人服务单位迁转党组织)。

A.西部志愿者等“三支一扶”计划生。a.选择将户口保留在学校的,党员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学校,相应栏目填写“志愿者计划(或其他称呼)不转”;b.选择将户口迁出学校的,党员组织关系不得保留在学校,一般应随本人具体工作地点转出,党员本人问清工作单位相应栏目如何填写;

B.定向西藏毕业生。接西藏公务员局函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毕业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统一填写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去向单位”一栏填写“定向西藏” 。

7.其他特殊情况的。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特殊情况,请主动联系学院咨询和说明。

三、转接相关要求【重点关注】

(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介绍信一旦开出,一律不再重新出具。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六个月内仍然没有办理组织关系转介手续的,应及时与院党委联系,说明情况。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未返回介绍信回执,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将被认为自行脱党

(2)请所有毕业生党员认真核实有关信息后到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处登记,请电话确认拟迁往单位能否接收党组织关系,一旦登记确认不得随意修改;

(3)预备党员要牢记自己的入党日期,需要转正的预备党员要积极向新转入的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并联系接收党支部办理转正手续,因本人疏忽造成的无法转正等后果由个人负责;

(4)请各支部指派专人审核附件1的信息(所有毕业生党员均需要填写附件1sheet1,各党支部汇总完成后按类别填写sheet2),务必于6月7日(下周三)12:00前以党支部为单位报送电子版附件1发送至1844125241@qq.com。

(5)学院将按照附件1打印省外转出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支部及时分发党员本人并做好领取登记;省内转出,由学院直接在系统操作,党员本人需及时督促接收单位登陆系统进行接收。

(6)请各支部务必叮嘱党员本人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携带介绍信去接收单位办理党组织关系,(本科生及研究生在三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或拍照返回给各党支部书记,各支部书记核对后,书记打印出纸质版交回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