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20 浏览次数:

各系(室)、中心、所:

  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定于2017年12月21日至3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年度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正确地评价教职工在本年度内的德、能、勤、绩等各方面的表现,以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任、奖惩、晋职、晋级和晋升薪级工资档次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范围

  (一)全院在册在岗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且在批准期内的人员和内退人员视同考核合格,由学院负责填写《2017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2.援疆、援青干部和挂职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

  3.待岗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及以上者和长期不在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学院填写《2017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附件2)。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刘卫军、郁飞为组长,张帆、徐海、马闯、姜在民、林雁冰、颜霞、董娟娥、王瑶、常朝阳、刘林强为成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年度考核工作。

  四、考核程序

  (一)12月24日前,本人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非实验技术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附件3、4)。

  (二)12月27日前,各系(室)、中心、所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工作总结和交流,评定各人年度考核等级,按照学院下达的《2017年度优秀指标分配表》(附件5)的优秀指标评定考核优秀人选。同时,在所评定的考核优秀人选中推选2名教职工做为学院推荐2017年度校级先进候选人报党政综合办公室。

  (三)12月30日前,各系(室)、中心、所主任将本组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表》签署考核意见后统一报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汇总。学院将年度考核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

  (四)2018年1月3日前,学院将考核表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2017年度考核汇总表》顺序整理,交人事处人事科审核并统一归档。同时上交《2017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2017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等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考核等级和比例

  按照学校要求,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考核为“优秀”人员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当年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各系(室)、中心、所优秀指标请参照学院下达的《2017年度优秀指标分配表》(附件5),务必做到充分酝酿,力求客观、公平和公正。

  (二)按照《关于加强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指导意见》(校人发〔2016〕432号)(附件6),加强实验技术人员的的年度考核,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使用效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考核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由于非不可抗因素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3.不愿承担学院(系、部)安排的教学任务或其他工作;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的人员。

  (四)在评定考核等级时,要统筹考虑各类岗位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和工作业绩,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

  (五)对长期不在岗或主要精力不在学校的人员,以及违反国家有关兼职兼薪规定的人员,各系(室)、中心、所应及时将情况上报,经查实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 2017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 2017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非实验技术岗)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5.2017年度优秀指标分配表

              6. 《关于加强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指导意见》(校人发〔2016〕432号)

   

                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