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暑期科研学期的通知

作者:房春红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5-22 浏览次数:

各项目成员、指导老师: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扭转重申请轻实施、实践的现象,使申请者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创新能力、科研素质和能力等方面得到扎实的训练。我院要求从2017年开始,所有获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必须在项目实施期间至少进行为期2-3周的暑期科研学期(暑假期间)。

、科创暑期科研学期对学生的要求

1.项目所有参加人进入指导教师的实验室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科研活动,

2.详实做好实验记录,指导老师签字。

3.提交暑期科研学期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

4.对不按承诺进行的项目,将视情节提出批评,直至取消资助,并不得再次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学生应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勤于动手,善于思考,吃苦耐劳;主动向导师汇报学习与研究进展情况。

二、科创暑期科研学期对指导老师的要求

1.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进行培训,保证学生在实验室的人身安全。

2.对学生进行专业实验技能的指导,督促学生完成实验项目的任务。

三、暑期科研学期提交的材料

1.从2017年春季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开始,每个项目填写项目合同书的同时填写暑期科研学期承诺书(附件1),项目合同书和暑期科研学期承诺书一并交到教学办E415.

2.完成暑期科研学期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进行项目中期检查时,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报告的同时提交暑期科研学期项目进展报告。

 

 

 

                              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5月9日

 

 

 

 

 

 

附件1:暑期科研学期承诺书

附件2:暑期科研学期项目进展报告